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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地产虚假陈述案获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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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上善若水 2013-01-25, 03:45

 中国证监会2012年末向宝安地产(行情 股吧 买卖点)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公司往年信息披露等环节的违法违规举动集中曝光。记者最新获悉,一些中小股东已针对宝安地产上述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并已获受理。

  经监管部门查明,宝安地产前身“深鸿基”在1994年9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存在违规“代持股”行为,且在2007年3月19日所发澄清公告以及2006年至200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代持股”问题,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为此,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以及时任多名高管给予了警告、罚款等处罚。

  “宝安地产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其行为已构成虚假陈述。”据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介绍,宝安地产违法事实曝光后,一些中小股东已启动了法律维权程序。作为代理律师,王智斌目前已将首批起诉宝安地产的诉讼材料(行情 专区)提交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获得预立案。“另有多位股民的立案材料正在完善之中,完备之后也将一批批去进行立案。”

  王智斌告诉记者,在证监会对宝安地产作出处罚决定后,投资者起诉该公司的条件已具备,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股民均可向宝安地产索赔。进一步来看,由于该虚假陈述事件跨度很长,故凡是从1994年9月至2010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宝安地产且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亏损投资者,都可提出索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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