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履约反衬债市不成熟
“刚性”履约反衬债市不成熟
在地方ZF出面协调下,超日债首期利息将如期兑付。对超日债持有人来说,这无疑值得高兴,但从债市发展角度看,债券实质性违约缺失并非好事。这意味着,债市功能尚不完善,特别是对高风险债券进行估值的条件不够充分。只有当债券违约事件作为常态被投资者接受,债市才能形成更加成熟的市场化定价估值体系,有利于激发投资者将高风险债券纳入资产配置组合的信心,切实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2012年以来,债券实质性违约警报不断拉响,最终都有惊无险。在一次次危机解除的背后,除了发行人为维护企业信用所做出的努力之外,无不闪现着地方ZF的身影。而我国债市在经历近几年蓬勃发展后,若想进一步迈向成熟,就要跨过首例违约这道“坎”。事实上,无论发行人、债权人及地方ZF多么不情愿,我国债市发生实质性违约的条件越来越充足。
首先,尽管目前我国经济企稳回升,但从中长期看,经济“调结构”使一些产能过剩、技术落后行业经营形势不容乐观,相关企业面临经营亏损、债务违约概率上升风险。其次,伴随直接融资规模快速扩张,加之信用评级领域充斥诸多不规范行为,一些资质相对较差的发行人涌入债市,给债券违约埋下隐患。第三,在房地产(行情 专区)调控延续、地方ZF自身财力有限,债券融资规模急剧膨胀背景下,地方ZF对企业隐性担保能力从绝对和相对水平看都将逐步下降。
目前,民营企业债仍是在信用风险问题上最薄弱一环。一方面,相对于国企和地方融资平台而言,民营企业规模较小、实力偏弱,信用风险水平本来就比较高。另一方面,单个民企破产清算对社会影响相对较小。因此,这一领域最有可能率先突破当前债市“零违约”这一现实。
毋庸置疑,一旦爆发实质性违约事件,债市短期内将受明显冲击,特别是对以民营企业债居多的高风险券种而言,更是难以幸免。正因如此,近段时间以来民营企业债券在债市上几乎被边缘化。
在二级市场上,尽管年初以来信用债在宽松资金面推动下走出一波强劲上涨行情,但民营企业债交投不活跃,收益率下行幅度明显低于城投债和国企债。
从长远看,民营企业债率先出现实质性违约并非坏事,反而有利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打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以去年面世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为例,在最初几批资质较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受机构追捧后,此类债券发行便遇到困难。其症结在于:在“零违约”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难以对中小企业违约风险进行理性评估,往往提出近乎苛刻的信用利差补偿,动辄要求利率达15%以上;对发行人来说,超高融资成本带来的是得不偿失,因此发债热情不足。
如果债券违约作为常态现象被投资者接受,将有助于形成更加成熟的市场化定价估值体系,提升投资者持有高风险债券信心。因为在对违约率水平有充分评估基础上,投资高风险债券也能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从而使投资者更愿将高风险债券纳入资产配置组合。
风波暂时平静,但风险并未远离,“零违约”迟早会被打破。实质性违约迟迟不至,恰好给市场参与者更充足的准备时间。如果首只信用债违约事件发生,将使债市进一步健康、成熟。
2012年以来,债券实质性违约警报不断拉响,最终都有惊无险。在一次次危机解除的背后,除了发行人为维护企业信用所做出的努力之外,无不闪现着地方ZF的身影。而我国债市在经历近几年蓬勃发展后,若想进一步迈向成熟,就要跨过首例违约这道“坎”。事实上,无论发行人、债权人及地方ZF多么不情愿,我国债市发生实质性违约的条件越来越充足。
首先,尽管目前我国经济企稳回升,但从中长期看,经济“调结构”使一些产能过剩、技术落后行业经营形势不容乐观,相关企业面临经营亏损、债务违约概率上升风险。其次,伴随直接融资规模快速扩张,加之信用评级领域充斥诸多不规范行为,一些资质相对较差的发行人涌入债市,给债券违约埋下隐患。第三,在房地产(行情 专区)调控延续、地方ZF自身财力有限,债券融资规模急剧膨胀背景下,地方ZF对企业隐性担保能力从绝对和相对水平看都将逐步下降。
目前,民营企业债仍是在信用风险问题上最薄弱一环。一方面,相对于国企和地方融资平台而言,民营企业规模较小、实力偏弱,信用风险水平本来就比较高。另一方面,单个民企破产清算对社会影响相对较小。因此,这一领域最有可能率先突破当前债市“零违约”这一现实。
毋庸置疑,一旦爆发实质性违约事件,债市短期内将受明显冲击,特别是对以民营企业债居多的高风险券种而言,更是难以幸免。正因如此,近段时间以来民营企业债券在债市上几乎被边缘化。
在二级市场上,尽管年初以来信用债在宽松资金面推动下走出一波强劲上涨行情,但民营企业债交投不活跃,收益率下行幅度明显低于城投债和国企债。
从长远看,民营企业债率先出现实质性违约并非坏事,反而有利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打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以去年面世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为例,在最初几批资质较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受机构追捧后,此类债券发行便遇到困难。其症结在于:在“零违约”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难以对中小企业违约风险进行理性评估,往往提出近乎苛刻的信用利差补偿,动辄要求利率达15%以上;对发行人来说,超高融资成本带来的是得不偿失,因此发债热情不足。
如果债券违约作为常态现象被投资者接受,将有助于形成更加成熟的市场化定价估值体系,提升投资者持有高风险债券信心。因为在对违约率水平有充分评估基础上,投资高风险债券也能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从而使投资者更愿将高风险债券纳入资产配置组合。
风波暂时平静,但风险并未远离,“零违约”迟早会被打破。实质性违约迟迟不至,恰好给市场参与者更充足的准备时间。如果首只信用债违约事件发生,将使债市进一步健康、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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