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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稀土借壳无望 向S*ST天发索赔4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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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上善若水 2013-02-25, 03:28

S*ST天发(行情 股吧 买卖点)核准上市了,但意欲在资本市场有所为的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行情 专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晨光稀土”)却面临借壳无望的窘境。

  根据S*ST天发(000670.SZ)最新公告称,2月22日,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关于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合作意向书〉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及晨光稀土和其实际控制人黄平的《仲裁申请书》。

  该仲裁事项已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从伙伴到对手

  资料显示,S*ST天发自2007年4月30日停牌,停牌前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10月起,该公司因资不抵债实施破产重整,暂时保壳。此后,一直谋求资本市场发展的晨光稀土准备借壳S*ST天发上市。

  但世易时移,目前,S*ST天发与晨光稀土的纠纷已经上升至司法层面。晨光稀土和黄平因公司重组纠纷,将S*ST天发及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提请仲裁。

  晨光稀土和黄平仲裁请求主要有5项: 裁令舜元地产向晨光稀土返还保证金人民币1000 万元;裁令舜元地产终止行使中国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向其开具的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权利; 裁令舜元地产向晨光稀土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 万元;裁令舜元投资对舜元地产上述第 1 项、第 3 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裁令舜元地产与舜元投资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及晨光稀土与黄平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40万元。

  根据晨光稀土和黄平在《仲裁申请书》中的表述,去年4月25日,晨光稀土及其第一大股东黄平与舜元地产及其第一大股东舜元投资签署《合作意向书》,就晨光稀土重组舜元地产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根据约定,2012 年9月 27日,舜元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舜元地产与晨光稀土之间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但10月26日,舜元地产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与晨光稀土之间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3年 2 月 8 日,舜元地产 A 股股票(S*ST天发)恢复上市交易。就在S*ST天发恢复上市前一天,晨光稀土与黄平就曾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发出《解约函》。

  借壳无望

  2月24日,记者致电黄平,他表示不便接受媒体采访,随即挂断了电话。而S*ST天发董事长史浩梁的手机也一直未能接通。

  晨光稀土和黄平在《仲裁申请书》中称,舜元地产与晨光稀土之间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能审议通过,直接导致该交易无法按照《合作意向书》等相关协议的约定继续实施;舜元地产恢复上市交易导致《合作意向书》等相关协议约定的交易无法继续实施。在外界看来,意在借壳实现上市的晨光稀土宣告计划失败。

  据熟悉黄平的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晨光稀土的评估价格过高,舜元地产的流通股股东难以接受重组议案,“2012年两次股东大会上,重组协议均没有通过,可以看出,未来晨光稀土继续走股东大会,也难获得通过”。

  根据资产评估,以2012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S*ST天发拟置出资产的价值为2.16亿元。拟注入资产(赣州晨光)评估值为33.4亿元,拟置出资产与拟注入资产的差额为31.24亿元。

  而且,晨光稀土虽然有集“分离、冶炼、应用、回收”为一体的较完整产业链,但并没有上游稀土资源。

  S*ST天发为此曾表态将按照《合作意向书》的约定,要求晨光稀土和黄平继续履行《合作意向书》约定的义务,但未见有实质动作。
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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