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票转让方式敲定 10大爆发
“新三板”股票转让方式敲定 10大爆发
“新三板”股票转让方式敲定: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
2月2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是首个全国性场外市场证券交易场所,因其所在地在北京,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俗称“北京证券交易所”。2013年1月16日,其在北京金融街正式揭牌。
昨日公布的《暂行办法》规定,在该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暂行办法》同时明确,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老三板”)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及其股份转让相关活动,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公布实施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还将发布实施相关业务规则,全国场外市场的业务规则体系将逐步建立,为全国场外市场建设从区域性试点转为面向全国的规范运行奠定法律基础。
据该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主要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确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及挂牌公司的法律地位;二是明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对其组织结构提出特殊要求,对其履行自律监管职责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基本监管框架,在明确和突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律监管职责的同时,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实行统一监管。
《暂行办法》共6章,35条,包括总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组织结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监管、监督管理及附则。
据上述负责人称,《暂行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原则:
一是借鉴国际经验,探索监管创新。从境外发达市场的惯例来看,证券监管机构对公司制市场组织者的监管,主要包括治理结构监管、业务规则审批、现场检查三个方面。
二是充分放权,支持市场创新。《暂行办法》力图赋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具有更加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更加充分的自主权和更加广阔的政策空间。因此,《暂行办法》按照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的总体思路,充分授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主制定挂牌条件、转让方式、主办券商管理等各项基本业务规则,支持其探索形成高效、灵活、符合场外市场特征的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增强竞争力。
三是依法定责,公益优先。《暂行办法》在总则部分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坚持公益优先,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常运行,为各参与人提供优质、高效、灵活、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四是简单明了,急用先行。考虑到现阶段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监管,还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暂行办法》定位于一个阶段性、探索性的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对一些暂时难以明确的内容作了简化处理。随着扩大试点工作不断推进,今后可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东.方.早.报)
2月2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是首个全国性场外市场证券交易场所,因其所在地在北京,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俗称“北京证券交易所”。2013年1月16日,其在北京金融街正式揭牌。
昨日公布的《暂行办法》规定,在该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暂行办法》同时明确,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老三板”)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及其股份转让相关活动,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公布实施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还将发布实施相关业务规则,全国场外市场的业务规则体系将逐步建立,为全国场外市场建设从区域性试点转为面向全国的规范运行奠定法律基础。
据该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主要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确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及挂牌公司的法律地位;二是明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对其组织结构提出特殊要求,对其履行自律监管职责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基本监管框架,在明确和突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律监管职责的同时,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实行统一监管。
《暂行办法》共6章,35条,包括总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组织结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监管、监督管理及附则。
据上述负责人称,《暂行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原则:
一是借鉴国际经验,探索监管创新。从境外发达市场的惯例来看,证券监管机构对公司制市场组织者的监管,主要包括治理结构监管、业务规则审批、现场检查三个方面。
二是充分放权,支持市场创新。《暂行办法》力图赋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具有更加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更加充分的自主权和更加广阔的政策空间。因此,《暂行办法》按照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的总体思路,充分授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主制定挂牌条件、转让方式、主办券商管理等各项基本业务规则,支持其探索形成高效、灵活、符合场外市场特征的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增强竞争力。
三是依法定责,公益优先。《暂行办法》在总则部分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坚持公益优先,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常运行,为各参与人提供优质、高效、灵活、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四是简单明了,急用先行。考虑到现阶段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监管,还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暂行办法》定位于一个阶段性、探索性的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对一些暂时难以明确的内容作了简化处理。随着扩大试点工作不断推进,今后可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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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设,切实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2月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主要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确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及挂牌公司的法律地位;二是明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对其组织结构提出特殊要求,对其履行自律监管职责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基本监管框架,在明确和突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律监管职责的同时,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实行统一监管。
《暂行办法》共6章,35条,包括总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组织结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监管、监督管理及附则。《暂行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借鉴国际经验,探索监管创新。从境外发达市场的惯例来看,证券监管机构对公司制市场组织者的监管,主要包括治理结构监管、业务规则审批、现场检查三个方面。《暂行办法》积极探索了对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市场组织机构的监管方式,规定了相应的内容。二是充分放权,支持市场创新。《暂行办法》力图赋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具有更加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更加充分的自主权和更加广阔的政策空间。因此,《暂行办法》按照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的总体思路,充分授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主制定挂牌条件、转让方式、主办券商管理等各项基本业务规则,支持其探索形成高效、灵活、符合场外市场特征的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增强竞争力。三是依法定责,公益优先。从国际实践看,培育和扶持中小企业具有一定公益性,多属ZF部门承担的职责。因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社会公益属性更加凸显,承担着服务中小企业和负责自律监管的双重职能。为此,《暂行办法》在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坚持公益优先,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各参与人提供优质、高效、灵活、低成本的金融服务。《暂行办法》的具体条款也进一步体现了上述要求。四是简单明了,急用先行。考虑到现阶段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监管,还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暂行办法》定位于一个阶段性、探索性的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对一些暂时难以明确的内容作了简化处理。随着扩大试点工作不断推进,今后可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
该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公布实施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还将发布实施相关业务规则,全国场外市场的业务规则体系将逐步建立,为全国场外市场建设从区域性试点转为面向全国的规范运行奠定法律基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管理,明确其职权与责任,维护股票挂牌转让及相关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第三条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组织和监督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坚持公益优先的原则,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各参与人提供优质、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第六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挂牌转让及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规定,禁止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业务活动及各参与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运行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
第八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包括:
(一)建立、维护和完善股票转让相关技术系统和设施;
(二)制定和修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三)接受并审查股票挂牌及其他相关业务申请,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司股票挂牌;
(四)组织、监督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
(五)对主办券商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参与人进行监管;
(六)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七)管理和公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
(八)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职能。
第九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就股票挂牌、股票转让、主办券商管理、挂牌公司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依法制定基本业务规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定与修改基本业务规则,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制定与修改其他业务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的证券品种或采用新的转让方式,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一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为组织公平的股票转让提供保障,公布股票转让即时行情。未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使用或传播股票转让即时行情。
第十二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收取的资金和费用应当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并优先用于维护和完善相关技术系统和设施。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制定专项财务管理规则,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三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从其收取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提取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与其签订业务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三章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组织结构
第十五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职责划分,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完善公司治理。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六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股东持股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增股东或原股东转让所持股份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七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及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八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由中国证监会提名,任免程序和任期遵守《公司法》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前款所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九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议事规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四章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监管
第二十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制度。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主办券商业务的证券公司称为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业务包括推荐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代理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为股票转让提供做市服务及其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业务。
第二十一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依法对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定向发行等申请及主办券商推荐文件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与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签署挂牌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十二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督促申请股票挂牌的股份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十三条挂牌公司应当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挂牌条件,不符合持续挂牌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及时作出股票暂停或终止挂牌的决定,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挂牌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第二十五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参与股票转让的投资者应当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了解熟悉相关业务规则。
第二十六条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股票转让的正常进行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股票转让的正常秩序,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二十七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建立市场监控制度及相应技术系统,配备专门市场监察人员,依法对股票转让实行监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异常转让行为。
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及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视情节轻重或根据监管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督促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为挂牌转让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并对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现相关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可以依法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依法应当由中国证监会进行查处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查处建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运行情况,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律监管职责履行情况、日常工作动态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信息。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其他报告义务,比照执行证券交易所管理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中国证监会有权要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其章程和业务规则进行修改。
第三十二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进行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并对其履职和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监管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义务,中国证监会比照证券交易所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为其他证券品种提供挂牌转让服务的,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及其股份转让相关活动,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
为了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设,切实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2月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主要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确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及挂牌公司的法律地位;二是明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对其组织结构提出特殊要求,对其履行自律监管职责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基本监管框架,在明确和突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律监管职责的同时,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实行统一监管。
《暂行办法》共6章,35条,包括总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组织结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监管、监督管理及附则。《暂行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借鉴国际经验,探索监管创新。从境外发达市场的惯例来看,证券监管机构对公司制市场组织者的监管,主要包括治理结构监管、业务规则审批、现场检查三个方面。《暂行办法》积极探索了对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市场组织机构的监管方式,规定了相应的内容。二是充分放权,支持市场创新。《暂行办法》力图赋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具有更加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更加充分的自主权和更加广阔的政策空间。因此,《暂行办法》按照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的总体思路,充分授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主制定挂牌条件、转让方式、主办券商管理等各项基本业务规则,支持其探索形成高效、灵活、符合场外市场特征的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增强竞争力。三是依法定责,公益优先。从国际实践看,培育和扶持中小企业具有一定公益性,多属ZF部门承担的职责。因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社会公益属性更加凸显,承担着服务中小企业和负责自律监管的双重职能。为此,《暂行办法》在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坚持公益优先,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各参与人提供优质、高效、灵活、低成本的金融服务。《暂行办法》的具体条款也进一步体现了上述要求。四是简单明了,急用先行。考虑到现阶段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监管,还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暂行办法》定位于一个阶段性、探索性的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对一些暂时难以明确的内容作了简化处理。随着扩大试点工作不断推进,今后可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
该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公布实施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还将发布实施相关业务规则,全国场外市场的业务规则体系将逐步建立,为全国场外市场建设从区域性试点转为面向全国的规范运行奠定法律基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管理,明确其职权与责任,维护股票挂牌转让及相关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第三条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组织和监督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坚持公益优先的原则,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各参与人提供优质、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第六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挂牌转让及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规定,禁止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业务活动及各参与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运行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
第八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包括:
(一)建立、维护和完善股票转让相关技术系统和设施;
(二)制定和修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三)接受并审查股票挂牌及其他相关业务申请,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司股票挂牌;
(四)组织、监督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
(五)对主办券商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参与人进行监管;
(六)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七)管理和公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
(八)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职能。
第九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就股票挂牌、股票转让、主办券商管理、挂牌公司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依法制定基本业务规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定与修改基本业务规则,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制定与修改其他业务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的证券品种或采用新的转让方式,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一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为组织公平的股票转让提供保障,公布股票转让即时行情。未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使用或传播股票转让即时行情。
第十二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收取的资金和费用应当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并优先用于维护和完善相关技术系统和设施。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制定专项财务管理规则,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三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从其收取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提取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与其签订业务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三章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组织结构
第十五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职责划分,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完善公司治理。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六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股东持股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增股东或原股东转让所持股份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七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及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八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由中国证监会提名,任免程序和任期遵守《公司法》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前款所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九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议事规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四章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监管
第二十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制度。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主办券商业务的证券公司称为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业务包括推荐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代理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为股票转让提供做市服务及其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业务。
第二十一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依法对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定向发行等申请及主办券商推荐文件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与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签署挂牌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十二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督促申请股票挂牌的股份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十三条挂牌公司应当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挂牌条件,不符合持续挂牌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及时作出股票暂停或终止挂牌的决定,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挂牌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第二十五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参与股票转让的投资者应当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了解熟悉相关业务规则。
第二十六条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股票转让的正常进行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股票转让的正常秩序,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二十七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建立市场监控制度及相应技术系统,配备专门市场监察人员,依法对股票转让实行监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异常转让行为。
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及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视情节轻重或根据监管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督促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为挂牌转让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并对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现相关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可以依法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依法应当由中国证监会进行查处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查处建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运行情况,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律监管职责履行情况、日常工作动态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信息。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其他报告义务,比照执行证券交易所管理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中国证监会有权要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其章程和业务规则进行修改。
第三十二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进行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并对其履职和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监管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义务,中国证监会比照证券交易所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为其他证券品种提供挂牌转让服务的,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及其股份转让相关活动,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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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新三板”股票转让方式敲定 10大爆发
“新三板”市盈率飙升至80倍
2013年开年头一天,“新三板”的改革扩容步伐随着三项细则(编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1、2、3号)落地。
截至昨日收盘,负责“新三板”挂牌公司运营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份转让系统”)中已有挂牌企业202家。今年已有27家挂牌企业报价转让成交,今年以来17个交易日合计成交金额同比略增14.57%;并且成交市盈率却从2012年同期的59.3倍,迅速提升至今年的80.2倍。
中国证监会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中,“头号任务”便是“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完成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继续引导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鼓励证券公司探索建立柜台交易市场。
武大科技成交额最高
今年以来的17个交易日,扩容后的“新三板”活跃度有了明显提升。
数据统计显示,今年17个交易日中,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的报价转让成交金额达到了4659.5146万元。比2012年同期的4066.9848万元成交额增长了14.57%。
1月份成交额最高的是武大科技(430143),年内共成交了799.4万元。分别在1月9日、15日、21日和23日,以4元/股的价格分别成交了49.85万股、50.07万股、49.96万股和49.97万股。买方、主办券商均为信达证券。排在成交第二位的是天一众合(430089),今年共成交792.6344万元,13笔成交中,成交价格均为3.18元/股。
有意思的是,2012年9月7日挂牌的武大科技,其2012年中报业绩显示,当时该公司的营业利润仍为-40.6万元;每股收益仅有2分钱。4元/股的成交价格,市盈率已达到200倍。同样的,天一众合2012年中报显示,当时该公司的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为亏损,分别为-579.33万元和-213.2万元,每股收益-0.06元。天一众合于2011年5月份在“新三板”挂牌。挂牌后,天一众合仅在2011年12月就有过一次30万元的股份转让成交。
不难发现,在“新三板”扩容后成交额微增的情况下(编注:“新三板”首批园区扩容于2012年8月份正式落定),市场估值却在不断提升。
以今年的转让成交均价、以及挂牌企业2012年中期的每股收益为计算基数(编注:乘以2),剔除每股收益为负数公司,年内21家进行过报价转让交易的挂牌企业,平均成交市盈率已经达到80.2倍。统计显示,以2011年年报和2012年平均转让价格为计算基数,2012年同期,挂牌企业股份转让成交价的平均市盈率为59.3倍;2012年全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报价转让的平均市盈率为46倍。
“‘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估值出现明显抬升,是必然的,”一券商场外市场部人士说道。他认为,推动新三板挂牌企业估值飙升主要有几个原因,“首先当然是政策红利推动的。证监会明确表示,鼓励IPO排队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如何吸引这些企业过来?交易平台必须要给出足够吸引人的估值体系。”一风投企业项目经理直接提出质疑:“这些转让都是真实的吗?还是主办券商为了制造气氛,自己演绎的呢?”
“大部分都是真实的”,上述券商业务负责人说道,“因为证监会今年必然将对‘新三板’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留给投资者很多想象空间。”
在1月22日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负责人明确表示,将研究‘新三板’的转板制度。为的就是更吸引IPO排队企业去挂牌。”一与会人士说道。
九尊能源
定增溢价260%
相较于股份报价转让的二级市场估值提升的同时,定增市场的估值却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高水平”。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18日,共有48家挂牌企业公布(或已完成)定向增资计划。其中,41家挂牌企业已经完成了定增,合计募资金额17.62亿元。在“新三板”首批园区扩容后至今,共有8家企业发布了定向增资预案(1家已完成)。
回顾2012年,“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平均增发市盈率为22.36倍,2011年为20.227倍,一级市场的估值基本持平。但相比场内A股交易市场,2012年的定增平均市盈率也仅有22倍,2011年更是仅有15倍。
有意思的是,上述8家企业中大部分的增发价格与最新成交价格都有一定幅度的折价,唯独九尊能源(430100)的增发价格较最新转让成交价格有260%的溢价。九尊能源最近一次的股份转让是在2012年8月13日,当时以每股8元,共成交了3万股股份;但是在8月7日,九尊能源以2元/股的价格,成交了32万股。
九尊能源发布于去年12月3日的增发预案显示,定增认购方为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定增发股份数为原股份数的100%,募资用途为研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九尊能源2012年中期的每股收益为0.17元,定增价格已经达到了84.7倍的市盈率;但是其市净率却仅有11.8倍。
“对‘新三板’企业的估值,现在不能仅看其市盈率。该市场上挂牌企业的交易,相当一部分是为了兼并收购目的。所以企业的盈利水平并不是产业资本的第一考量,更多会考虑其行业地位、技术实力、未来成长性及其他因素。”一风投公司董事长说道。(.东.方.早.报)
2013年开年头一天,“新三板”的改革扩容步伐随着三项细则(编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1、2、3号)落地。
截至昨日收盘,负责“新三板”挂牌公司运营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份转让系统”)中已有挂牌企业202家。今年已有27家挂牌企业报价转让成交,今年以来17个交易日合计成交金额同比略增14.57%;并且成交市盈率却从2012年同期的59.3倍,迅速提升至今年的80.2倍。
中国证监会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中,“头号任务”便是“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完成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继续引导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鼓励证券公司探索建立柜台交易市场。
武大科技成交额最高
今年以来的17个交易日,扩容后的“新三板”活跃度有了明显提升。
数据统计显示,今年17个交易日中,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的报价转让成交金额达到了4659.5146万元。比2012年同期的4066.9848万元成交额增长了14.57%。
1月份成交额最高的是武大科技(430143),年内共成交了799.4万元。分别在1月9日、15日、21日和23日,以4元/股的价格分别成交了49.85万股、50.07万股、49.96万股和49.97万股。买方、主办券商均为信达证券。排在成交第二位的是天一众合(430089),今年共成交792.6344万元,13笔成交中,成交价格均为3.18元/股。
有意思的是,2012年9月7日挂牌的武大科技,其2012年中报业绩显示,当时该公司的营业利润仍为-40.6万元;每股收益仅有2分钱。4元/股的成交价格,市盈率已达到200倍。同样的,天一众合2012年中报显示,当时该公司的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为亏损,分别为-579.33万元和-213.2万元,每股收益-0.06元。天一众合于2011年5月份在“新三板”挂牌。挂牌后,天一众合仅在2011年12月就有过一次30万元的股份转让成交。
不难发现,在“新三板”扩容后成交额微增的情况下(编注:“新三板”首批园区扩容于2012年8月份正式落定),市场估值却在不断提升。
以今年的转让成交均价、以及挂牌企业2012年中期的每股收益为计算基数(编注:乘以2),剔除每股收益为负数公司,年内21家进行过报价转让交易的挂牌企业,平均成交市盈率已经达到80.2倍。统计显示,以2011年年报和2012年平均转让价格为计算基数,2012年同期,挂牌企业股份转让成交价的平均市盈率为59.3倍;2012年全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报价转让的平均市盈率为46倍。
“‘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估值出现明显抬升,是必然的,”一券商场外市场部人士说道。他认为,推动新三板挂牌企业估值飙升主要有几个原因,“首先当然是政策红利推动的。证监会明确表示,鼓励IPO排队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如何吸引这些企业过来?交易平台必须要给出足够吸引人的估值体系。”一风投企业项目经理直接提出质疑:“这些转让都是真实的吗?还是主办券商为了制造气氛,自己演绎的呢?”
“大部分都是真实的”,上述券商业务负责人说道,“因为证监会今年必然将对‘新三板’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留给投资者很多想象空间。”
在1月22日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负责人明确表示,将研究‘新三板’的转板制度。为的就是更吸引IPO排队企业去挂牌。”一与会人士说道。
九尊能源
定增溢价260%
相较于股份报价转让的二级市场估值提升的同时,定增市场的估值却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高水平”。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18日,共有48家挂牌企业公布(或已完成)定向增资计划。其中,41家挂牌企业已经完成了定增,合计募资金额17.62亿元。在“新三板”首批园区扩容后至今,共有8家企业发布了定向增资预案(1家已完成)。
回顾2012年,“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平均增发市盈率为22.36倍,2011年为20.227倍,一级市场的估值基本持平。但相比场内A股交易市场,2012年的定增平均市盈率也仅有22倍,2011年更是仅有15倍。
有意思的是,上述8家企业中大部分的增发价格与最新成交价格都有一定幅度的折价,唯独九尊能源(430100)的增发价格较最新转让成交价格有260%的溢价。九尊能源最近一次的股份转让是在2012年8月13日,当时以每股8元,共成交了3万股股份;但是在8月7日,九尊能源以2元/股的价格,成交了32万股。
九尊能源发布于去年12月3日的增发预案显示,定增认购方为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定增发股份数为原股份数的100%,募资用途为研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九尊能源2012年中期的每股收益为0.17元,定增价格已经达到了84.7倍的市盈率;但是其市净率却仅有11.8倍。
“对‘新三板’企业的估值,现在不能仅看其市盈率。该市场上挂牌企业的交易,相当一部分是为了兼并收购目的。所以企业的盈利水平并不是产业资本的第一考量,更多会考虑其行业地位、技术实力、未来成长性及其他因素。”一风投公司董事长说道。(.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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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新三板”股票转让方式敲定 10大爆发
500家公司蓄势 新三板细则近期出台
机构觊觎中国最大富翁孵化基地
A股市场升温的同时,新三板也不甘寂寞。
“更多企业愿意上新三板,不仅是现有可以挂牌的高新园区企业。很多大规模的公司,本来想上中小板,但因为堰塞湖被搁置,现在改到新三板上市。”某大券商的场外市场部负责人对《金证券》透露。
他认为,高科技企业上新三板主要有几大好处:一是品牌提升;二来经过券商辅导和审核,在规范性方面提升,相关的供应商、客户、投资者将更加认可;三是融资效率高,定向增发价格灵活,并且融资快捷,一般3到4个月即可完成。
《金证券》了解到,关于新三板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和细则会在春节前后出台,包括企业挂牌门槛、交易规则、投资者门槛设定等。“新细则会更加市场化,方便投资者参与。”上述负责人表示,之前担心新三板交易活跃度的问题,今后会有很大改善。
据悉,2012年“新三板”挂牌公司仅成交638笔,涉及1.456亿股,年换手率不到2%。远不及当前上证所主板两三个交易日的水平。
截至目前,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天津滨海、武汉东湖等4大国家级高新区被纳入新三板范围,挂牌园区企业200家。《金证券》获悉,今年一季度会扩容8个园区,下半年还有一次扩容。两次扩容后,能上新三板的高新园区将到20个以上,覆盖面更广,而2013年新三板上市企业有望新增500家。
“最近全国成立了不少专门投资新三板的基金,打听机会的投资者非常多。”该负责人对《金证券》记者说,新三板一级市场的机会比主板大得多,甚至会成为下一个十年中国最大的富翁孵化基地。
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此前表示,未来新三板的规模将超过主板,也将分流近900家A股IPO排队队伍,多层次资本市场将被打通。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转板条件尚不明确,迄今为止只有9家新三板企业成功转入创业板和中小板市场;加上新三板流动性不足,已在排队待审的IPO公司不会甘心轻易改道。
当然,这一切很可能随着新三板配套细则的公布而发生改变。(.周.末.金.证.券)
机构觊觎中国最大富翁孵化基地
A股市场升温的同时,新三板也不甘寂寞。
“更多企业愿意上新三板,不仅是现有可以挂牌的高新园区企业。很多大规模的公司,本来想上中小板,但因为堰塞湖被搁置,现在改到新三板上市。”某大券商的场外市场部负责人对《金证券》透露。
他认为,高科技企业上新三板主要有几大好处:一是品牌提升;二来经过券商辅导和审核,在规范性方面提升,相关的供应商、客户、投资者将更加认可;三是融资效率高,定向增发价格灵活,并且融资快捷,一般3到4个月即可完成。
《金证券》了解到,关于新三板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和细则会在春节前后出台,包括企业挂牌门槛、交易规则、投资者门槛设定等。“新细则会更加市场化,方便投资者参与。”上述负责人表示,之前担心新三板交易活跃度的问题,今后会有很大改善。
据悉,2012年“新三板”挂牌公司仅成交638笔,涉及1.456亿股,年换手率不到2%。远不及当前上证所主板两三个交易日的水平。
截至目前,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天津滨海、武汉东湖等4大国家级高新区被纳入新三板范围,挂牌园区企业200家。《金证券》获悉,今年一季度会扩容8个园区,下半年还有一次扩容。两次扩容后,能上新三板的高新园区将到20个以上,覆盖面更广,而2013年新三板上市企业有望新增500家。
“最近全国成立了不少专门投资新三板的基金,打听机会的投资者非常多。”该负责人对《金证券》记者说,新三板一级市场的机会比主板大得多,甚至会成为下一个十年中国最大的富翁孵化基地。
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此前表示,未来新三板的规模将超过主板,也将分流近900家A股IPO排队队伍,多层次资本市场将被打通。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转板条件尚不明确,迄今为止只有9家新三板企业成功转入创业板和中小板市场;加上新三板流动性不足,已在排队待审的IPO公司不会甘心轻易改道。
当然,这一切很可能随着新三板配套细则的公布而发生改变。(.周.末.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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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券商解析新三板概念投资前景
东兴证券:新三板挂牌对中小盘股票影响偏负面
本期中小市值主题关注:新三板挂牌对中小盘股票影响偏负面。原因有三,1)分流资金,因为中小市值公司与新三板公司有一定的相似性;2)增加供给,预计未来会推出新三板公司的转板机制,那时候中小市值公司的供给将进一步增加;3)估值冲击,我们了解到数据是:新三板公司的估值水平要低于中小市值公司,这会对中小市值公司的估值造成一定冲击。
中小市值估值跟踪:创业板和中小板估值水平均略微上升。截止1月28日,创业板PE(TTM)为37.48,中小板PE为30.26,沪深300PE为11.08.
中小市值业绩跟踪:创业板和中小板三季报业绩继续恶化。创业板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11.16%,环比-14.7%;中小板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5.50%,环比-0.7%。
中小市值流动性跟踪:产业资本减持力度增强。创业板和中小板产业资本减持额由上周的10.49亿增加至本周的14.12亿,减持规模略微提高。
本期重点推荐个股:金正大、加加食品、步步高、老板电器、宝利沥青。
东兴证券:新三板挂牌对中小盘股票影响偏负面
本期中小市值主题关注:新三板挂牌对中小盘股票影响偏负面。原因有三,1)分流资金,因为中小市值公司与新三板公司有一定的相似性;2)增加供给,预计未来会推出新三板公司的转板机制,那时候中小市值公司的供给将进一步增加;3)估值冲击,我们了解到数据是:新三板公司的估值水平要低于中小市值公司,这会对中小市值公司的估值造成一定冲击。
中小市值估值跟踪:创业板和中小板估值水平均略微上升。截止1月28日,创业板PE(TTM)为37.48,中小板PE为30.26,沪深300PE为11.08.
中小市值业绩跟踪:创业板和中小板三季报业绩继续恶化。创业板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11.16%,环比-14.7%;中小板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5.50%,环比-0.7%。
中小市值流动性跟踪:产业资本减持力度增强。创业板和中小板产业资本减持额由上周的10.49亿增加至本周的14.12亿,减持规模略微提高。
本期重点推荐个股:金正大、加加食品、步步高、老板电器、宝利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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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银万国:“新三板”信息快递:正名完成,静待新政
类别:投资策略 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李筱璇 日期:2013-01-16
事件及媒体信息:
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北京金融街金阳大厦正式揭牌。
事件点评:
全国性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正名。该系统为公司制,已于去年9月工商登记,今日揭牌标志这一全国性场外市场的运营管理机构正式落地。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不少报道称京沪深证券交易所形成“三足鼎立”格局,我们认为从当前定位和未来愿景看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尚难相提并论,场外市场的组织形式、功能定位和交易制度规则与沪深主板全然不同,而全国性场外市场也不止新三板,还有天交所,希望中国场外股权市场如纳斯达克般发展壮大,但升级为交易所主板则无必要且违背初衷。
期待市场功能更有效发挥。从“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几点变化:首先,地域的扩大,不止局限于中关村高新区,自去年9月扩大至4个园区,开始向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迈进;第二,明确定位为中小企业服务,中国的中小企业已经达到了5000多万家,也不排除将来突破高新区的限制,发展为更广泛意义的全国市场;第三,将更着力市场功能的发挥,此前“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更多是基本信息平台的搭建,融资功能有限,交易极为清淡,定价机制未发挥,未来在新的交易制度和规则体系下市场效率有望提升。
新交易制度有望两会前后推出。2012年10月1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新三板制度突破跨出第一步;1月8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出台,但至此除了园区扩容外,新三板的实际运行机制与以往别无二致。只有切实推进如市场准入、公开转让、定向转让、融资、做市商等制度改革,才能促进市场活跃度,使市场机制得以有效发挥,远者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建设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近者承担IPO分流任务。预计新的交易制度有望在两会前后正式推出。
市场加速扩大,交投依然清淡,融资规模仍有限。1)截至2012年12月31日,“新三板”挂牌企业200家。其中,2012年“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105家,超过以往6年总和。后备企业数量众多,13年试点园区还有望扩大,市场规模可能继续加速。2)2012年市场交投仍较清淡,成交笔数较11年减少22.8%,成交股数增加20%,成交金额仅放大4.29%%,全年换手率2.07%,低于11年2.93%的水平,新三板流动性较差的状况没有改观。3)2012年26家公司实施定向增资,募集资金8.79亿元,同比增加35.6%,不过总量依然偏少,且单家公司平均募资仅3380万元(2011年为6480万元),仍难满足企业需求。
类别:投资策略 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李筱璇 日期:2013-01-16
事件及媒体信息:
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北京金融街金阳大厦正式揭牌。
事件点评:
全国性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正名。该系统为公司制,已于去年9月工商登记,今日揭牌标志这一全国性场外市场的运营管理机构正式落地。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不少报道称京沪深证券交易所形成“三足鼎立”格局,我们认为从当前定位和未来愿景看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尚难相提并论,场外市场的组织形式、功能定位和交易制度规则与沪深主板全然不同,而全国性场外市场也不止新三板,还有天交所,希望中国场外股权市场如纳斯达克般发展壮大,但升级为交易所主板则无必要且违背初衷。
期待市场功能更有效发挥。从“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几点变化:首先,地域的扩大,不止局限于中关村高新区,自去年9月扩大至4个园区,开始向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迈进;第二,明确定位为中小企业服务,中国的中小企业已经达到了5000多万家,也不排除将来突破高新区的限制,发展为更广泛意义的全国市场;第三,将更着力市场功能的发挥,此前“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更多是基本信息平台的搭建,融资功能有限,交易极为清淡,定价机制未发挥,未来在新的交易制度和规则体系下市场效率有望提升。
新交易制度有望两会前后推出。2012年10月1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新三板制度突破跨出第一步;1月8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出台,但至此除了园区扩容外,新三板的实际运行机制与以往别无二致。只有切实推进如市场准入、公开转让、定向转让、融资、做市商等制度改革,才能促进市场活跃度,使市场机制得以有效发挥,远者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建设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近者承担IPO分流任务。预计新的交易制度有望在两会前后正式推出。
市场加速扩大,交投依然清淡,融资规模仍有限。1)截至2012年12月31日,“新三板”挂牌企业200家。其中,2012年“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105家,超过以往6年总和。后备企业数量众多,13年试点园区还有望扩大,市场规模可能继续加速。2)2012年市场交投仍较清淡,成交笔数较11年减少22.8%,成交股数增加20%,成交金额仅放大4.29%%,全年换手率2.07%,低于11年2.93%的水平,新三板流动性较差的状况没有改观。3)2012年26家公司实施定向增资,募集资金8.79亿元,同比增加35.6%,不过总量依然偏少,且单家公司平均募资仅3380万元(2011年为6480万元),仍难满足企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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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新三板静候新政,区域市场挂牌放量
类别:投资策略 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赵湘鄂 日期:2013-01-08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最快月中挂牌。据媒体报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最快将于本月中旬在北京金融街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细则等配套规则也将随之出台。我们认为,场外市场破局将是2013年资本市场最值得期待的大事。一方面,“北交所”全面运营全国性、高层次的新三板,在新制度和试点园区扩容双重推力下,挂牌企业数量将激增,交易热情亦有望激活,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将迎来重要一极,资本市场的格局也将被调整。另一方面,区域性市场如火如荼,丰富的企业资源及低廉的挂牌成本将充盈区域性市场的门庭。
老三板迎来复活新政,被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近期,媒体解读为纾缓IPO堰塞湖,管理层提出分流新三板、债券融资、海外上市。2012年12月31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对投资者关注的老三板5个核心诉求的答复》。规定:老三板公司纳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符合规定者可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我们认为,《答复》给予了老三板“满血复活”的政策机遇。由于重新上市的财务门槛低于新股IPO,因此老三板或将成为借壳上市的有效标的。
报告期内,新三板交投与上期差异不大。尽管受假期影响,但成交规模未受影响。总成交50笔,成交0.47亿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新三板挂牌企业200家(累计207家),总股本55.27亿。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新三板全年累计挂牌105家,超过过往6年总和,全年成交5.84亿元,完成定向增资8.47亿元。
本期活跃个股:海鑫科金(430021)、中海阳(430065)、现代农装(430010)、亿房信息(430205)。海鑫科金为生物特征识别行业的领导者;中海阳为太阳能电站系统集成商;现代农装为农机制造龙头;亿房信息为湖北本地房地产门户。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放量,新增挂牌122家。本期主要市场新挂牌122家公司,其中,天交所21家,总量达247家,居众区域性市场首位,且覆盖区域仅一步扩大至26个省市;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新挂牌17家;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新挂牌17家;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新增12家;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新增53家,本期挂牌速度居众多区域性市场之最;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新增2家。
类别:投资策略 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赵湘鄂 日期:2013-01-08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最快月中挂牌。据媒体报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最快将于本月中旬在北京金融街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细则等配套规则也将随之出台。我们认为,场外市场破局将是2013年资本市场最值得期待的大事。一方面,“北交所”全面运营全国性、高层次的新三板,在新制度和试点园区扩容双重推力下,挂牌企业数量将激增,交易热情亦有望激活,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将迎来重要一极,资本市场的格局也将被调整。另一方面,区域性市场如火如荼,丰富的企业资源及低廉的挂牌成本将充盈区域性市场的门庭。
老三板迎来复活新政,被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近期,媒体解读为纾缓IPO堰塞湖,管理层提出分流新三板、债券融资、海外上市。2012年12月31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对投资者关注的老三板5个核心诉求的答复》。规定:老三板公司纳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符合规定者可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我们认为,《答复》给予了老三板“满血复活”的政策机遇。由于重新上市的财务门槛低于新股IPO,因此老三板或将成为借壳上市的有效标的。
报告期内,新三板交投与上期差异不大。尽管受假期影响,但成交规模未受影响。总成交50笔,成交0.47亿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新三板挂牌企业200家(累计207家),总股本55.27亿。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新三板全年累计挂牌105家,超过过往6年总和,全年成交5.84亿元,完成定向增资8.47亿元。
本期活跃个股:海鑫科金(430021)、中海阳(430065)、现代农装(430010)、亿房信息(430205)。海鑫科金为生物特征识别行业的领导者;中海阳为太阳能电站系统集成商;现代农装为农机制造龙头;亿房信息为湖北本地房地产门户。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放量,新增挂牌122家。本期主要市场新挂牌122家公司,其中,天交所21家,总量达247家,居众区域性市场首位,且覆盖区域仅一步扩大至26个省市;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新挂牌17家;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新挂牌17家;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新增12家;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新增53家,本期挂牌速度居众多区域性市场之最;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新增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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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新三板概念股投资价值解析
长春高新:医药业务发力,期间费用下降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刘苗 日期:2013-01-30
1、12年业绩快速增长
根据公司2012年业绩快报:公司2012年预计净利润2.7-3亿元,同比增长147%-174%;EPS2.06元-2.28元,如果扣除坏账准备冲抵增加的收益4770万元,净利润为2.3-2.6亿,同比增长40%,主业EPS为1.70元-1.90元。
2、医药业务是主要推动力
金赛药业的重组人生长激素、百克生物的水痘疫苗、狂犬疫苗以及华康药业的中成药是公司主要产品。其中生长激素是主要增长点,预计2012年金赛药业贡献净利润将超过2.5亿,百克生物的净利润可能翻倍。分业务看,生长激素增速较快且销售费用大幅下降;疫苗业务恢复性增长,并且水痘苗的价格略有提升,地产业务增长了70%左右。总体来看,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以及销售费用率的大幅下降是2012年业绩超预期的主要原因。
从品种看,重组人生长激素、水痘疫苗等生产厂家较少,产品市场空间仍然较大。例如国内约有432万儿童患有矮小症,其中1/3病理性的可以通过注射生长激素得到治疗,即144万儿童需要药物治疗。目前金赛市场占有率达到第一位,而每年仅有约2万病例就诊,说明我国矮小症的患者存量市场空间较大,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是考虑到2012年的基数效应,今年保持高速增长的可能性较小。
3、盈利预测
我们预计公司2012/2013/2014年净利润增速分别为130%/11%/18%,EPS分别为1.92/2.13/2.52元,目前股价对应12/13/14年PE分别为40/36/30,目前估值稍高,尽管公司产品竞争力较强且市场空间大,但考虑到2012的基数较大(非经营性收益),我们认为今年持续高增长的概率较小,建议给予公司“持有”评级。
4、风险提示
1)产品销售低于预期
2)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大幅走高
3)系统性风险
长春高新:医药业务发力,期间费用下降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刘苗 日期:2013-01-30
1、12年业绩快速增长
根据公司2012年业绩快报:公司2012年预计净利润2.7-3亿元,同比增长147%-174%;EPS2.06元-2.28元,如果扣除坏账准备冲抵增加的收益4770万元,净利润为2.3-2.6亿,同比增长40%,主业EPS为1.70元-1.90元。
2、医药业务是主要推动力
金赛药业的重组人生长激素、百克生物的水痘疫苗、狂犬疫苗以及华康药业的中成药是公司主要产品。其中生长激素是主要增长点,预计2012年金赛药业贡献净利润将超过2.5亿,百克生物的净利润可能翻倍。分业务看,生长激素增速较快且销售费用大幅下降;疫苗业务恢复性增长,并且水痘苗的价格略有提升,地产业务增长了70%左右。总体来看,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以及销售费用率的大幅下降是2012年业绩超预期的主要原因。
从品种看,重组人生长激素、水痘疫苗等生产厂家较少,产品市场空间仍然较大。例如国内约有432万儿童患有矮小症,其中1/3病理性的可以通过注射生长激素得到治疗,即144万儿童需要药物治疗。目前金赛市场占有率达到第一位,而每年仅有约2万病例就诊,说明我国矮小症的患者存量市场空间较大,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是考虑到2012年的基数效应,今年保持高速增长的可能性较小。
3、盈利预测
我们预计公司2012/2013/2014年净利润增速分别为130%/11%/18%,EPS分别为1.92/2.13/2.52元,目前股价对应12/13/14年PE分别为40/36/30,目前估值稍高,尽管公司产品竞争力较强且市场空间大,但考虑到2012的基数较大(非经营性收益),我们认为今年持续高增长的概率较小,建议给予公司“持有”评级。
4、风险提示
1)产品销售低于预期
2)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大幅走高
3)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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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推进徐州彭城乐园项目、强化商业运营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谢盐,涂力磊 日期:2012-10-30
事件:
公司公布2012年三季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4亿元,同比下滑2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49%;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1元。
投资建议:
公司主要在苏高新区从事地产开发,同时涉足基础设施、旅游业和产业投资,并积极推动“旅游+商业+住宅”组合扩张模式。今年第三季度公司为(徐州)商旅公司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与金鹰国际合作运营苏州金鹰广场,对苏州乐园公司增资7500万元。而公司产业基金所投资的金埔园林、江苏银行等正加快上市进程,东吴证券500万股将于今年底解禁。我们预计公司2012、2013年EPS分别是0.24和0.31元,对应RN***是6.55元。截至10月26日,公司收盘于4.39元,对应2012、2013年PE分别为18.29倍和14.16倍。在新的三家园区进入“新三板”试点后,未来苏州等发达地区园区有望入选。公司参股多家苏州高新区内企业,部分企业正加快A股上市步伐,未来有望受益。我们以公司RN***的7.5折4.91元作为公司6个月的目标价,维持公司的“增持”评级。
主要分析:
受调控和融资紧缩影响,前三季度公司结算收入下降30%,前期土地储备开工使得管理费支出上升:今年前三季度,受房地产调控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4亿元,同比下滑29.8%;本期公司前期的土地储备开工使得管理费支出上升16.2%,这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1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49%。
第三季度公司为(徐州)商旅公司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以推进彭城项目进展: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徐州)商旅发展公司为保证彭城项目进展,拟申请游乐设备租赁贷款3亿元,租赁期限3年,按基准利率计息,按季等额付息,按设备发票金额分期分批提款;并在租赁本金投放时一次性收取服务费(3年期为3%)。公司审议通过了为其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预案。总体上,徐州彭城项目的进展较为顺利。
第三季度公司与金鹰国际合作成立公司运营苏州金鹰广场,并同比例对苏州乐园公司增资7500万元:公司下属高新商旅公司拟与金鹰国际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苏州高新金鹰商业广场公司,注册资金为6.21亿元,其中高新商旅以狮山广场二期土地以评估价4.35亿元出资,占比70%;金鹰国际以现金出资1.86亿元,占比30%;成立的金鹰广场公司主要负责苏州高新金鹰广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10月26日,公司同意对苏州乐园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额为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7500万元,集团公司出资2500万元。公司正不断加强商业和旅游乐园的运营能力。
投资建议:仍有望受益“新三板”再扩容,参股公司上市提速,维持“增持”评级。公司主要在苏高新区从事地产开发,同时涉足基础设施、旅游业和产业投资,并积极推动“旅游+商业+住宅”组合扩张模式。今年第三季度公司为(徐州)商旅公司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与金鹰国际合作运营苏州金鹰广场,对苏州乐园公司增资7500万元。而公司产业基金所投资的金埔园林、江苏银行等正加快上市进程,东吴证券500万股将于今年底解禁。我们预计公司2012、2013年EPS分别是0.24和0.31元,对应RN***是6.55元。截至10月26日,公司收盘于4.39元,对应2012、2013年PE分别为18.29倍和14.16倍。在新的三家园区进入“新三板”试点后,未来苏州等发达地区园区有望入选。公司参股多家苏州高新区内企业,部分企业正加快A股上市步伐,未来有望受益。我们以公司RN***的7.5折4.91元作为公司6个月的目标价,维持公司的“增持”评级。
5.
风险提示:行业面临加息和政策调控两大风险。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谢盐,涂力磊 日期:2012-10-30
事件:
公司公布2012年三季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4亿元,同比下滑2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49%;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1元。
投资建议:
公司主要在苏高新区从事地产开发,同时涉足基础设施、旅游业和产业投资,并积极推动“旅游+商业+住宅”组合扩张模式。今年第三季度公司为(徐州)商旅公司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与金鹰国际合作运营苏州金鹰广场,对苏州乐园公司增资7500万元。而公司产业基金所投资的金埔园林、江苏银行等正加快上市进程,东吴证券500万股将于今年底解禁。我们预计公司2012、2013年EPS分别是0.24和0.31元,对应RN***是6.55元。截至10月26日,公司收盘于4.39元,对应2012、2013年PE分别为18.29倍和14.16倍。在新的三家园区进入“新三板”试点后,未来苏州等发达地区园区有望入选。公司参股多家苏州高新区内企业,部分企业正加快A股上市步伐,未来有望受益。我们以公司RN***的7.5折4.91元作为公司6个月的目标价,维持公司的“增持”评级。
主要分析:
受调控和融资紧缩影响,前三季度公司结算收入下降30%,前期土地储备开工使得管理费支出上升:今年前三季度,受房地产调控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4亿元,同比下滑29.8%;本期公司前期的土地储备开工使得管理费支出上升16.2%,这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1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49%。
第三季度公司为(徐州)商旅公司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以推进彭城项目进展: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徐州)商旅发展公司为保证彭城项目进展,拟申请游乐设备租赁贷款3亿元,租赁期限3年,按基准利率计息,按季等额付息,按设备发票金额分期分批提款;并在租赁本金投放时一次性收取服务费(3年期为3%)。公司审议通过了为其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预案。总体上,徐州彭城项目的进展较为顺利。
第三季度公司与金鹰国际合作成立公司运营苏州金鹰广场,并同比例对苏州乐园公司增资7500万元:公司下属高新商旅公司拟与金鹰国际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苏州高新金鹰商业广场公司,注册资金为6.21亿元,其中高新商旅以狮山广场二期土地以评估价4.35亿元出资,占比70%;金鹰国际以现金出资1.86亿元,占比30%;成立的金鹰广场公司主要负责苏州高新金鹰广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10月26日,公司同意对苏州乐园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额为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7500万元,集团公司出资2500万元。公司正不断加强商业和旅游乐园的运营能力。
投资建议:仍有望受益“新三板”再扩容,参股公司上市提速,维持“增持”评级。公司主要在苏高新区从事地产开发,同时涉足基础设施、旅游业和产业投资,并积极推动“旅游+商业+住宅”组合扩张模式。今年第三季度公司为(徐州)商旅公司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与金鹰国际合作运营苏州金鹰广场,对苏州乐园公司增资7500万元。而公司产业基金所投资的金埔园林、江苏银行等正加快上市进程,东吴证券500万股将于今年底解禁。我们预计公司2012、2013年EPS分别是0.24和0.31元,对应RN***是6.55元。截至10月26日,公司收盘于4.39元,对应2012、2013年PE分别为18.29倍和14.16倍。在新的三家园区进入“新三板”试点后,未来苏州等发达地区园区有望入选。公司参股多家苏州高新区内企业,部分企业正加快A股上市步伐,未来有望受益。我们以公司RN***的7.5折4.91元作为公司6个月的目标价,维持公司的“增持”评级。
5.
风险提示:行业面临加息和政策调控两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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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该股进入多头行情中 股价短线上涨概率较大
高新发展1月29日涨1.53%,报7.31元,换手1.93%,成交额0.26亿元。该股今日主力流入50万元,流出236万元,散户流入609万元,流出551万元。
据同花顺诊股显示,近期的平均成本为7.05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多头行情中,目前处于回落整理阶段且下跌有加速趋势。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一般。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高新技术的交流转让;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房地产的开发和经营的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
高新发展1月29日涨1.53%,报7.31元,换手1.93%,成交额0.26亿元。该股今日主力流入50万元,流出236万元,散户流入609万元,流出551万元。
据同花顺诊股显示,近期的平均成本为7.05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多头行情中,目前处于回落整理阶段且下跌有加速趋势。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一般。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高新技术的交流转让;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房地产的开发和经营的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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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与威海市ZF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证券时报
中关村(000931)日前发布公告称,根据地方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本着“互信双赢”的原则,公司与威海市ZF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告称,双方将在威海发展高科技产业、医药产业、地产经济及建筑工程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同时,威海市ZF将对中关村科技在其辖区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投资项目给予最优惠政策支持和创造最有利的环境。
证券时报
中关村(000931)日前发布公告称,根据地方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本着“互信双赢”的原则,公司与威海市ZF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告称,双方将在威海发展高科技产业、医药产业、地产经济及建筑工程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同时,威海市ZF将对中关村科技在其辖区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投资项目给予最优惠政策支持和创造最有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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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发展:项目储备丰富,财务稳健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研究员:张会芹 日期:2012-05-02
201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亿元,同比增长11.21%;营业利润1740.91万元,同比下降35.1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95.4万元,同比下降37.99%;基本每股收益0.02。
公司基本面概述:公司目前业务主要包括工业房地产开发与运营、科技产业投资和孵化服务等。大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是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者,集团主要依托天津高新区的自身优势,负责对园区土地进行统一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对高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风投和全程孵化服务。作为集团旗下唯一上市公司,海泰发展能得到集团支持,是滨海高新区的主要开发建设者,在获取土地资源方面具有优势,海泰发展也将随着滨海高新区进入实质开发阶段而取得新的拓展。
财务状况分析:本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15.11%,较去年同期减少10.88%;期间费用率为5.79%,同比下降0.57%。
本期末公司拥有货币资金6.45亿元元,同比减少31.87%;短期借款和一年到期非流动负债合计3.3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1.13%,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为38.90%;预收款项占营业收入5.36%,公司财务结构稳健,没有偿债压力。
项目储备丰富,未来业绩有保障。2011年,公司在原有土地储备基础上,通过参加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竞买等方式,购买了滨海新区一宗地、天津百竹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天津滨海齐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新增位于滨海新区土地储备面积20多万平方米,为公司工业地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保障。公司在建项目有“BPO基地”、“海泰精工”、“海泰创意科技园”、“滨海高新区标准厂房示范园”、“蓝海科技园”等100多万平方米重点工程项目。
我们预计公司2012-2013年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15元、0.16元,按2012年4月24日收盘价格5.46元测算,对应动态市盈率分别为37倍、35倍。维持“增持”的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警惕房地产调控期间销售不达预期风险。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研究员:张会芹 日期:2012-05-02
201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亿元,同比增长11.21%;营业利润1740.91万元,同比下降35.1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95.4万元,同比下降37.99%;基本每股收益0.02。
公司基本面概述:公司目前业务主要包括工业房地产开发与运营、科技产业投资和孵化服务等。大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是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者,集团主要依托天津高新区的自身优势,负责对园区土地进行统一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对高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风投和全程孵化服务。作为集团旗下唯一上市公司,海泰发展能得到集团支持,是滨海高新区的主要开发建设者,在获取土地资源方面具有优势,海泰发展也将随着滨海高新区进入实质开发阶段而取得新的拓展。
财务状况分析:本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15.11%,较去年同期减少10.88%;期间费用率为5.79%,同比下降0.57%。
本期末公司拥有货币资金6.45亿元元,同比减少31.87%;短期借款和一年到期非流动负债合计3.3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1.13%,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为38.90%;预收款项占营业收入5.36%,公司财务结构稳健,没有偿债压力。
项目储备丰富,未来业绩有保障。2011年,公司在原有土地储备基础上,通过参加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竞买等方式,购买了滨海新区一宗地、天津百竹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天津滨海齐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新增位于滨海新区土地储备面积20多万平方米,为公司工业地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保障。公司在建项目有“BPO基地”、“海泰精工”、“海泰创意科技园”、“滨海高新区标准厂房示范园”、“蓝海科技园”等100多万平方米重点工程项目。
我们预计公司2012-2013年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15元、0.16元,按2012年4月24日收盘价格5.46元测算,对应动态市盈率分别为37倍、35倍。维持“增持”的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警惕房地产调控期间销售不达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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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股价的强势特征已经确立 短线可能回调
紫光股份(000938)2月1日涨4.41%,报12.31元,换手4.91%,成交额1.25亿元。该股今日主力流入2223万元,流出983万元,散户流入1821万元,流出1976万元。
据同花顺诊股显示,近期的平均成本为11.64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多头行情中,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做高抛低吸。该股资金方面受到市场关注,多方势头较强。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一般。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领域广泛覆盖IT和通讯的主流方向,是国家520户重点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公司投资的清华紫光比威网络是国内领先的网络设备供应商,是国内第一家提供IPv4/v6双栈核心路由器的公司,在IPv6网络协议和IP组播技术研发上,处于国内领先位置。
紫光股份(000938)2月1日涨4.41%,报12.31元,换手4.91%,成交额1.25亿元。该股今日主力流入2223万元,流出983万元,散户流入1821万元,流出1976万元。
据同花顺诊股显示,近期的平均成本为11.64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多头行情中,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做高抛低吸。该股资金方面受到市场关注,多方势头较强。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一般。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领域广泛覆盖IT和通讯的主流方向,是国家520户重点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公司投资的清华紫光比威网络是国内领先的网络设备供应商,是国内第一家提供IPv4/v6双栈核心路由器的公司,在IPv6网络协议和IP组播技术研发上,处于国内领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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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新三板试点获批后公司投资收益增幅持续扩大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涂力磊,谢盐 日期:2012-11-05
事件:
公司公布2012年三季报。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1亿元,同比增加21.55%;归属于上市司股东的净利润1.50亿元,同比大幅增加3.05倍;同期,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10元。
投资建议:
公司已构筑起十大战略产业,同时实施以科技房产开发运营、高科技产业投资和专业化集成服务的战略思想。随着公司获得“新三板”首批扩容试点资格,公司有望在PE项目投资、物业增值和园区服务等方面持续获益。本期公司租售收入和投资收益增幅持续扩大使得净利润大幅增长,且投资收益日益成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我们预计公司2012、2013年EPS分别是0.35和0.41元,对应RN***是10.63元。截至10月29日,公司收盘于6.53元,对应2012、2013年PE分别为18.65倍和15.90倍。考虑到公司参股多家高新企业,PE投资链条日趋完善,“新三板”获批试点后投资收益增长潜力大,我们以RN***的70%,即7.44元为公司6个月的目标价,维持公司“增持”评级。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涂力磊,谢盐 日期:2012-11-05
事件:
公司公布2012年三季报。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1亿元,同比增加21.55%;归属于上市司股东的净利润1.50亿元,同比大幅增加3.05倍;同期,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10元。
投资建议:
公司已构筑起十大战略产业,同时实施以科技房产开发运营、高科技产业投资和专业化集成服务的战略思想。随着公司获得“新三板”首批扩容试点资格,公司有望在PE项目投资、物业增值和园区服务等方面持续获益。本期公司租售收入和投资收益增幅持续扩大使得净利润大幅增长,且投资收益日益成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我们预计公司2012、2013年EPS分别是0.35和0.41元,对应RN***是10.63元。截至10月29日,公司收盘于6.53元,对应2012、2013年PE分别为18.65倍和15.90倍。考虑到公司参股多家高新企业,PE投资链条日趋完善,“新三板”获批试点后投资收益增长潜力大,我们以RN***的70%,即7.44元为公司6个月的目标价,维持公司“增持”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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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新三板”股票转让方式敲定 10大爆发
长江证券:自营业务大幅扭亏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丁思德 日期:2012-12-26
1、自营业务大幅扭亏,前三季度业绩增长明显
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4亿元,同比增长27.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亿元,同比增长66.76%;实现每股收益0.23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亿元,环比下降35.71%,同比大幅扭亏。前三季度,公司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7.9亿元,同比下降22.21%;实现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8989万元,同比下降6.83%;实现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5234万元,同比下降17.63%;自营业务实现收入4.28亿元,同比大幅扭亏。自营业务的大幅扭亏是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2、经纪业务占比高,收入结构合理化程度有待提高
公司前两大股东分别为青岛海尔集团和湖北能源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14.72%和10.69%,公司主要市场位于湖北省,中报数据显示,公司共有营业部116家,其中湖北地区49家,湖北地区营业部营业利润占总营业利润的17.4%。2012年中期,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达60.2%,相对较高,对传统业务的依赖程度较大。我们预计随着创新业务的开展,未来经纪业务的占比有望降低。
3、自营业务成今年经营亮点
公司地处湖北的区域性券商龙头,前三季度自营业务大幅扭亏,成为公司的经营亮点。经纪业务方面,前三季度收入下滑22.21%,主要受累于市场成交量下滑;投行业务方面,2012年以来,公司共承销15单,全部为债券承销,承销数量排名第27位,承销金额排名第30位,目前公司作为承销商的报审企业家属为13家,数量位列第22;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目前,公司拥有资管产品14只,资产净值合计44亿元,规模排名第17;自营业务方面,前三季度大幅扭亏,截至第三季度末公司自营规模达101.2亿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44.98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6.19亿元,自营收益率为4.2%。
4、盈利预测及估值
假设公司各项经营正常进行,证券市场不发生较大程度波动,预计2012-2014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29元、0.36元和0.41元,以昨日收盘价计算,对应的动态市盈率分别为32倍、26倍和23倍。作为区域性券商龙头,有望受益于监管新政,如新三板业务等,首次给予公司“增持”评级。
5、风险提示
政策风险;证券市场持续低迷风险。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丁思德 日期:2012-12-26
1、自营业务大幅扭亏,前三季度业绩增长明显
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4亿元,同比增长27.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亿元,同比增长66.76%;实现每股收益0.23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亿元,环比下降35.71%,同比大幅扭亏。前三季度,公司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7.9亿元,同比下降22.21%;实现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8989万元,同比下降6.83%;实现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5234万元,同比下降17.63%;自营业务实现收入4.28亿元,同比大幅扭亏。自营业务的大幅扭亏是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2、经纪业务占比高,收入结构合理化程度有待提高
公司前两大股东分别为青岛海尔集团和湖北能源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14.72%和10.69%,公司主要市场位于湖北省,中报数据显示,公司共有营业部116家,其中湖北地区49家,湖北地区营业部营业利润占总营业利润的17.4%。2012年中期,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达60.2%,相对较高,对传统业务的依赖程度较大。我们预计随着创新业务的开展,未来经纪业务的占比有望降低。
3、自营业务成今年经营亮点
公司地处湖北的区域性券商龙头,前三季度自营业务大幅扭亏,成为公司的经营亮点。经纪业务方面,前三季度收入下滑22.21%,主要受累于市场成交量下滑;投行业务方面,2012年以来,公司共承销15单,全部为债券承销,承销数量排名第27位,承销金额排名第30位,目前公司作为承销商的报审企业家属为13家,数量位列第22;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目前,公司拥有资管产品14只,资产净值合计44亿元,规模排名第17;自营业务方面,前三季度大幅扭亏,截至第三季度末公司自营规模达101.2亿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44.98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6.19亿元,自营收益率为4.2%。
4、盈利预测及估值
假设公司各项经营正常进行,证券市场不发生较大程度波动,预计2012-2014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29元、0.36元和0.41元,以昨日收盘价计算,对应的动态市盈率分别为32倍、26倍和23倍。作为区域性券商龙头,有望受益于监管新政,如新三板业务等,首次给予公司“增持”评级。
5、风险提示
政策风险;证券市场持续低迷风险。
上善若水- 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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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经纪业务量价齐升,关注定增交易性机会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研究员:黄洁,毛军华,刘潇 日期:2012-11-23
2012 年三季度业绩基本符合预期.
兴业证券 2012 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4.18 亿元(或每股0.19 元),同比略增长2%;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7100 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56%,环比下滑60.1%。
主要发现.
第三季度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和净手续费率双双回升。第3 季度公司经纪业务市场份额环比增长0.04 个百分点至1.69%;同时经纪业务净手续费率当季环比回升6.3%至0.062%。
债券承销业务取得突破,今年前三季度主承销金额同比增长6 倍达77 亿元,其中第3 季度环比增长147%。但受累于股票承销业务的下滑,公司投行业务收入累计同比减少73.5%,仅为7200万元。
尽管受益于上半年的债券牛市,前三季度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近4 倍,达到6.01 亿元,但三季度受累股债双杀自营业务收入环比下滑78%,仅为6800 万元,未计入损益的税前自营业务亏损环比扩大至1.42 亿元。
直投项目华电福新(香港上市)已于8 月解禁,而公司近期又获得约定购回业务资格,定增方案也已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完成定增后资本实力得到补充,将加快创新业务的发展。
盈利预测调整.
我们将兴业证券2012/2013 年盈利预测分别上调5.6%/4.7%,至每股0.21/0.26 元,主要上调了债券承销市场份额假设和下调业务及管理费用率。
估值与建议.
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率处于行业底部,后续下跌压力相对较小。
公司年初至今股价涨幅11.7%,低于行业平均的14.7%。且目前股价仅高于定增价格2.9%,交易于40.1 倍2013 年市盈率。我们维持对兴业证券“中性”的投资评级,但关注其交易性机会。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研究员:黄洁,毛军华,刘潇 日期:2012-11-23
2012 年三季度业绩基本符合预期.
兴业证券 2012 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4.18 亿元(或每股0.19 元),同比略增长2%;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7100 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56%,环比下滑60.1%。
主要发现.
第三季度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和净手续费率双双回升。第3 季度公司经纪业务市场份额环比增长0.04 个百分点至1.69%;同时经纪业务净手续费率当季环比回升6.3%至0.062%。
债券承销业务取得突破,今年前三季度主承销金额同比增长6 倍达77 亿元,其中第3 季度环比增长147%。但受累于股票承销业务的下滑,公司投行业务收入累计同比减少73.5%,仅为7200万元。
尽管受益于上半年的债券牛市,前三季度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近4 倍,达到6.01 亿元,但三季度受累股债双杀自营业务收入环比下滑78%,仅为6800 万元,未计入损益的税前自营业务亏损环比扩大至1.42 亿元。
直投项目华电福新(香港上市)已于8 月解禁,而公司近期又获得约定购回业务资格,定增方案也已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完成定增后资本实力得到补充,将加快创新业务的发展。
盈利预测调整.
我们将兴业证券2012/2013 年盈利预测分别上调5.6%/4.7%,至每股0.21/0.26 元,主要上调了债券承销市场份额假设和下调业务及管理费用率。
估值与建议.
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率处于行业底部,后续下跌压力相对较小。
公司年初至今股价涨幅11.7%,低于行业平均的14.7%。且目前股价仅高于定增价格2.9%,交易于40.1 倍2013 年市盈率。我们维持对兴业证券“中性”的投资评级,但关注其交易性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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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自营扭亏、投行发力推动业绩增长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张颖,曾素芬 日期:2012-11-16
东北证券公布2012年三季报业绩,前三季度收入8.67亿元(同比增加28.00%),净利润1.43亿元(同比扭亏为盈),EPS0.21元。三季度收入2.57亿元(环比减少25.90%),净利润0.19亿元(环比减少73.69%),单季EPS0.02元。由于定增募集资金净额39.56亿元,期末净资产71.84亿元,较年中增加123.06%。
公司前三季度业绩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因为自营业务大幅扭亏和投行业务显着增加。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同比下降33.74%,系因1--3Q股票日均成交额同比减少28.29%。前三季度市场份额0.72%,较2011年全年上升1.19%,平均佣金率1.05%,较2011年全年下降6.18%。三季度市场份额0.70%,环比下降4.87%;佣金率1.06‰,环比上升1.51%。投行承销保荐业务:前三季度累计完成承销额49.21亿元,市占率0.39%,相比于去年前三季度的颗粒无收,增长较快。其中三季度完成1个债券项目,融资额10亿元。自营业务:前三季度累计盈利1.01亿元,其中三季度盈利0.47亿元。前三季度自营收益率5.32%,累计综合收益率(考虑浮盈或浮亏)5.38%。创新业务:三季度末,融资融券余额市占率为0.20%。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和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相继获得试点资格。定增成功:募集资金净额达39.56亿元,将大幅提高净资本水平,有利于改善业绩。
假设2012、2013年日均股票成交量分别为1300亿元、1800亿元的情况下,预计未来两年EPS为0.14、0.42元。维持公司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市场下行风险,创新进程不达预期分业务介绍经纪业务:佣金率下滑,市场份额平稳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同比下降33.74%,是因为股票日均成交额同比减少28.29%。前三季度市场份额0.72%,较2011年全年上升1.19%,平均佣金率1.05%,较2011年全年下降6.18%。三季度市场份额0.70%,环比下降4.87%;佣金率1.06‰,环比上升1.51%。
自营业务:债券投资增加,总体规模翻番期末规模35.12亿元,比年中规模增加98.13%,主要由于债券投资规模的增加。前三季度累计盈利1.01亿元,其中三季度盈利0.47亿元。前三季度自营收益率5.32%,累计综合收益率(考虑浮盈或浮亏)5.38%。
资产管理业务自有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三季度未发行新产品,目前共有5个产品。投资银行业务:同比大幅增长前三季度累计完成承销额49.21亿元,市占率0.39%,相比于去年前三季度的颗粒无收,增长较快。
其中三季度完成1个债券项目,融资额10亿元。
创新业务三季度末,融资融券余额市占率为0.20%。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和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相继获得试点资格。
净利润率前三季度净利润率16.50%,在去年亏损的基础上明显好转,但由于成本较为刚性,仍相比往年较低。
定增成功:大幅提高净资本水平,将改善业绩此前公司净资本水平仅为26.78亿元,严重束缚了公司从事创新业务及扩大现有业务规模。2012年8月,公司定向增发3.39亿股,募集资金净额达39.56亿元。在偿还全部21亿元次级债务之后,仍将大幅提高净资本水平,有利于创新业务的发展,有望改善未来业绩。
综合看来,尽管经纪业务受市场影响,投行业务仍显着增长,自营业务规模翻番的同时,风格转为稳健,实现大幅扭亏。定增成功也有利于提升未来业绩。假设2012、2013年日均股票成交量分别为1300亿元、1800亿元的情况下,预计未来两年EPS为0.14、0.42元。维持公司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市场下行风险,创新进程不达预期。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张颖,曾素芬 日期:2012-11-16
东北证券公布2012年三季报业绩,前三季度收入8.67亿元(同比增加28.00%),净利润1.43亿元(同比扭亏为盈),EPS0.21元。三季度收入2.57亿元(环比减少25.90%),净利润0.19亿元(环比减少73.69%),单季EPS0.02元。由于定增募集资金净额39.56亿元,期末净资产71.84亿元,较年中增加123.06%。
公司前三季度业绩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因为自营业务大幅扭亏和投行业务显着增加。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同比下降33.74%,系因1--3Q股票日均成交额同比减少28.29%。前三季度市场份额0.72%,较2011年全年上升1.19%,平均佣金率1.05%,较2011年全年下降6.18%。三季度市场份额0.70%,环比下降4.87%;佣金率1.06‰,环比上升1.51%。投行承销保荐业务:前三季度累计完成承销额49.21亿元,市占率0.39%,相比于去年前三季度的颗粒无收,增长较快。其中三季度完成1个债券项目,融资额10亿元。自营业务:前三季度累计盈利1.01亿元,其中三季度盈利0.47亿元。前三季度自营收益率5.32%,累计综合收益率(考虑浮盈或浮亏)5.38%。创新业务:三季度末,融资融券余额市占率为0.20%。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和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相继获得试点资格。定增成功:募集资金净额达39.56亿元,将大幅提高净资本水平,有利于改善业绩。
假设2012、2013年日均股票成交量分别为1300亿元、1800亿元的情况下,预计未来两年EPS为0.14、0.42元。维持公司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市场下行风险,创新进程不达预期分业务介绍经纪业务:佣金率下滑,市场份额平稳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同比下降33.74%,是因为股票日均成交额同比减少28.29%。前三季度市场份额0.72%,较2011年全年上升1.19%,平均佣金率1.05%,较2011年全年下降6.18%。三季度市场份额0.70%,环比下降4.87%;佣金率1.06‰,环比上升1.51%。
自营业务:债券投资增加,总体规模翻番期末规模35.12亿元,比年中规模增加98.13%,主要由于债券投资规模的增加。前三季度累计盈利1.01亿元,其中三季度盈利0.47亿元。前三季度自营收益率5.32%,累计综合收益率(考虑浮盈或浮亏)5.38%。
资产管理业务自有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三季度未发行新产品,目前共有5个产品。投资银行业务:同比大幅增长前三季度累计完成承销额49.21亿元,市占率0.39%,相比于去年前三季度的颗粒无收,增长较快。
其中三季度完成1个债券项目,融资额10亿元。
创新业务三季度末,融资融券余额市占率为0.20%。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和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相继获得试点资格。
净利润率前三季度净利润率16.50%,在去年亏损的基础上明显好转,但由于成本较为刚性,仍相比往年较低。
定增成功:大幅提高净资本水平,将改善业绩此前公司净资本水平仅为26.78亿元,严重束缚了公司从事创新业务及扩大现有业务规模。2012年8月,公司定向增发3.39亿股,募集资金净额达39.56亿元。在偿还全部21亿元次级债务之后,仍将大幅提高净资本水平,有利于创新业务的发展,有望改善未来业绩。
综合看来,尽管经纪业务受市场影响,投行业务仍显着增长,自营业务规模翻番的同时,风格转为稳健,实现大幅扭亏。定增成功也有利于提升未来业绩。假设2012、2013年日均股票成交量分别为1300亿元、1800亿元的情况下,预计未来两年EPS为0.14、0.42元。维持公司增持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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